关于申报bat365在线平台校内老员工创客空间(院级特色专业孵化中心)的通知
关于申报bat365在线平台校内老员工创客空间(院级特色专业孵化中心)的通知
各学院(部):
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积极发挥创新创业教育孵化基地的引领、培育、孵化作用,推进“1+X”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,即1个校级“天生有为”众创空间和多个院级创客空间(特色专业孵化中心),充分发挥全校创新创业资源优势,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、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,深化“专创”融合。现面向全校组织开展老员工创客空间申报认定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老员工创客空间界定
bat365在线平台老员工创客空间(以下简称“创客空间”)是院级特色专业孵化中心,依托各学院(部)学科专业优势建设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一项或多项以下功能:创客工坊、创意工作室、技术制作加工室、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转化室、创新创业开放实验室、创新创业项目交流、共享、展示平台等。
创客空间是学校创客学子玩创意、乐创新、爱制作、强实践的空间,是师生进行科技创新活动开展和交流的场所,更是创意与技术积累、科研成果转化的场所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总体要求:有场地、有标志、有理念、有人员、有项目、有经费
1.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。引导员工参与科研、创新创业实践活动,早进课题、早进实验室、早进团队。创新创业服务主题明确,内容充实,规划合理,以科技、文化创新为目标,以专利技术为基础,带领员工开展各种创业比赛和创业项目。
2.具备细致的指导方案。对员工将创意变为现实有详细的指导计划,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,增强员工的创新精神,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;强化实践,提升人力资本素质,努力造就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生力军。
3.具备良好的保障条件。根据学院、专业等特点制定创客空间的名称、负责人、管理制度、经费保障。具有固定场地,总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,不超过200平方米。空间需配备网络,分区清晰,具备实际功能性,有利于工作开展。
4.具备雄厚的团队力量。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能够对员工在实验技能、探索精神、科学思维、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培养和指导,激发员工创新创业灵感,提升创新创业效率。
(二)具体要求
1.技术支撑类:应具备为科技创业者提供开源软件、生产加工设备、试验仪器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,提供技术开发、产品工艺设计等专业技术服务。
(1)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需要配备相关的专业设备、软件;
(2)可依托校级建制的教学实验室,提供员工课外研究性学习、发明制作、论文等科技活动实验的工程训练中心、实验室、科研平台和基地等,并对员工开放性使用;
(3)实验教学平台共享,为员工自主学习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。
(4)年度服务团队数量不少于5个,成功孵化案例不少于2个。
2.综合类:具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服务主题,积极开展路演培训、创业训练等活动。
(1)要求入住项目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,以创办企业或实现商业化开发为目标;鼓励师生团队项目在创客空间进行孵化、申请专利技术等;
(2)具有为团队或个人提供创新创业计划培训项目辅导、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工作等场地,并定期举办项目发布、路演、沙龙等各类创业交流活动。
(3)年度服务团队数量不少于5个,成功孵化案例不少于2个;
(4)具有创业导师不少于5人、就业创业类专兼职教师1人以上。
三、申报对象
(一)有意愿建设创客空间、并向师生开放共享的学院(部);
(二)需以学院(部)名义进行申报,每个单位限报1项;
(三)前期已建设创客空间的学院(部)需按要求对照,并重新申报。
(四)鼓励具有一定创新创业工作基础的学院申报:包括相对独立的实地场所、相对稳定的创新创业活动、师生合作创新创业平台与机制、与专业相结合且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创新创业项目等;
(五)鼓励各学院部门整合科研平台资源、实验室资源等共建创客空间。
四、相关支持
(一)认定数量。本次认定数量不超过20个。
(二)经费资助。学校根据项目大小,对认定的创客空间,一次性给以每个3-5万元的经费支持,经费全部用于员工创新创业过程中的基本支出(不含人员费、大型仪器设备费)。
(三)项目推荐。凡进入学院创客空间的创新创业团队项目,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,优先推荐申报老员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,优先推荐各级各类荣誉评审等。
(四)学校授牌。学校将对于认定的创客空间授予“bat365在线平台老员工创客空间”和“bat365在线平台创新创业开放实验室”双标牌。
五、申报与评审
(一)申报方式:各学院(部)下载《bat365在线平台校内老员工创客空间建设申报表》(见附件),填写完整后,于12月21日前将纸质版1份交至创新创业学院(第二员工活动中心508室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249019@qq.com。
(二)评审方式:创新创业学院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评审。评审将采用材料评审和实地走访两种形式进行打分,其中材料评审占分60%,实地走访占分40%。
(三)学校对创客空间实行年度评价和动态管理,对于连续2年评价不合格的创客空间,取消其校级创客空间资格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突出重点、确保实效。创客空间建设是实施学校“1+X”创新创业实践载体建设模式的举措,各学院(部)要根据自身情况,加大投入,为创客空间建设提供场地和经费支持,做到出形象、出成果、出实绩,力争在“双创”工作方面创出佳绩。
(二)积极宣传,密切配合。各创客空间要搭建良好的“双创”交流平台,积极宣传“双创”政策,动员师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,深入发掘优秀的“双创”团队及人才。
(三)专创结合,突出特色。各学院(部)要根据专业特点打造特色突出的创客空间,将“专创”融合的理念贯穿于创客空间建设全过程,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。
(联系人及电话:黄楠,68254629)
附件:
bat365在线平台创新创业学院
2020年12月14日